基于交往的解放试论哈贝马斯对精神分析与社会(2)
(一)青年黑格尔区分劳动与相互作用
哈贝马斯考察了黑格尔在耶拿时期(1801-1807)写的《精神哲学》,认为青年黑格尔创立了一个不同于后来《哲学全书》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以语言、劳动和伦理关系三种模式的辩证统一为核心。语言、工具和家庭表述的是辩证关系的三种等价模式:符号表述、劳动过程和相互关系基础上的相互作用,它们各自以自己的方式协调主客体关系。哈贝马斯认为这样的理论框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黑格尔把自我理解为普遍的东西和个别的东西的同一。自我只有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才能认识自身,在与他人的相互关系中,才能认识自己与他人的差别,实现自我认同。青年黑格尔用恋人的关系说明这种关系:“在爱情中,分离的东西仍然存在但不再作为分离的东西,而是作为一致的东西;并且有生者感觉到有生者,彼此息息相通。”[2]10
黑格尔提出了一种相互作用的辩证法,在这种辩证的活动中,被暴力扭曲的交往的逻辑关系自己也使用了实际的暴力。只有这种活动的结果消灭了暴力,并且建立了非强制性的对话关系,双方才实现了和解。
除了相互作用之外,作为自我形成媒介的精神还有另外两种范畴——语言和劳动。语言和劳动不能归纳为相互作用和相互承认的经验,三个基本的辩证模式是异质的。语言发挥双重的中介作用,一方面,语言把人所看到的事情保存在表现事情的符号中,另一方面,语言把意识和意识的对象分开。通过语言,自我既认识物,又认识自身,精神不是被想象为一种内在的东西,而是既非内在又非外在的媒介。劳动则一方面满足直接的欲望,它按照自然界给予自我的规律把劳动潜能运用到被加工的对象上,这时,劳动把自我当成物,把自身做成对象;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自我习得经验。借助工具,意识成为机巧的意识,能够控制自然。
在三种模式中,语言是精神的第一个规定,其他两个规定以另一个规定为前提:语言包含在交往活动中,但相互作用取决于大家都熟悉的语言交往;工具活动作为社会劳动置身于符号的网络中,即使是孤立地使用工具的活动也依赖于符号的运用。另外,劳动和相互作用是分立的。因为规范不依赖于工具活动,而技术规则同相互作用的交往规则也没有关系,把工具活动归结为劳动,或从相互作用中推论出劳动都是不可能的。但是两者也相互联系,通过提出法律规范和劳动过程之间的联系,黑格尔说明了这一点。建立在相互承认基础上的社会交往,其形式依据法律规范确立,而财产作为法律承认的实体,产生于劳动过程。简言之,“自我同一性的制度化,法律上承认的自我意识,是劳动和为获得承认而斗争这两个过程的结果”[1]24。黑格尔用从外部自然和从内部自然解放出来的观点把劳动和相互作用连接了起来,同时既不把相互作用降低为劳动,又不把劳动提升为相互作用,这为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社会理论的改造提供了一个解释框架。
(二)马克思的生产模式批判
在解读马克思著作的过程中,哈贝马斯发现生产的模式只适用于马克思赖以批判黑格尔的哲学基础,即自我产生的类的生产,在具体的社会研究中,马克思生产的模式并不具有唯一性。为了对社会的经济形态发展进行分析,马克思使用了社会劳动系统的概念。哈贝马斯认为这个概念包含的成分超过了自我产生的类的概念中所阐明的成分。换言之,在范畴的层面上,马克思把通过劳动的类的自我产生理解为生产过程,但是在具体的研究层面上,马克思考虑的是劳动和相互作用。
人类的类生产不仅通过个体生产活动进行,也受到个体间相互作用的调节。个体间的相互作用遵循的是建制化的规范,建制化的关系受到文化传统和权力的影响。如果说生产活动意义上的劳动对应于外部自然的强制,那么个体间的相互作用对应于自身的自然压制。摆脱外界的自然力量的统治,需要借助于有用的技术知识的生产,要成功从内在自然的强制中解放出来,则要通过进行斗争的阶级的革命活动来实现。社会实践的这两个范畴结合在一起,才能使马克思解释黑格尔时说的类的自我产生的活动得以可能。
将劳动和相互作用作为理解类的历史形成的坐标系,对类的历史认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类的产生在劳动领域表现为技术的创造和升级,在社会的领域则表现为压迫与自我解放,一方面是摆脱外在自然的强制,一方面是摆脱内在自然的强制,两个领域都以摆脱强制为特征。虽然生产力的发展有助于克服制度压迫和意识形态,但这种发展并不会自动导致社会的反思性认识。因此,“标志社会形成过程的,不是新技术,而是反思的诸阶段”[3]48。只有通过反思的活动,才可以摆脱意识形态的欺骗性,将社会从暴力中解放出来。
文章来源:《解放军医学杂志》 网址: http://www.jfjyxzzzz.cn/qikandaodu/2021/0413/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