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视域下的两种教育实践观探(3)
二、建立在劳动实践基础上的教育实践观——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教育实践观,是从实践的观点和思维出发对教育活动形成的某种系统认知。不同的实践哲学关于实践的观点和思维往往不同,由此不同实践哲学视域下所形成的教育实践观也呈现出异质性的特点。比如建立在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实践哲学基础上的教育实践观就不同于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视域下的教育实践观。就前者而言,教育实践被视作伦理政治实践的一个环节,在实践的目的上以德性的生成为旨归;在实践的对象上,则聚焦城邦中的公民群体;在实践的基本形式上则与城邦公民的伦理政治生活紧密结合。而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视域下的教育实践观,则因对“实践”范畴的两种不同理解,进而提供了两条从“实践”的观点和思维出发来理解教育实践的思路。一种是从劳动实践的观点和思维出发来理解教育实践的思路,进而形成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实践观;另一种是从解放实践的观点和思维出发来理解教育实践的思路,进而形成了“教育作为解放实践”的一种教育实践观。这两种教育实践观对于教育所提供的系统认知都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实践哲学视域下的教育实践观。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视域下教育实践观的一种基本范式,在前苏联和我国教育实践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曾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其影响至今未熄。这里拟从三个方面对这一教育实践观做一初步探析,这三个方面包括教育实践的目的或价值方面、教育实践的对象群体方面以及教育实践过程的基本形式及其要求方面。
首先,“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实践观,在目的或价值方面,至少存在三种基本理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目的或价值方面的相关论述中提出了三个重要命题,分别是:“1.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3.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改造现代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19]很显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实践观中,教育的目的或价值取向既包括个人方面也包括社会方面,是对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在价值方面的辩证统一。然而,就这种教育实践观在现实中的表现来看,理论层面更多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核心价值旨归,而实践层面则更多注重的是教育之于经济发展的效用价值,这一点在当下体现的尤为明显。
其次,从教育实践的对象群体来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所提供的思路是革命性的。从历史演进的视角来看,我们知道劳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或形态一直处在极其“卑下”的地位,故而与这种生活方式联系到一起的主体人群自然也从未被当作历史的主角。所以历史上的教育实践理论,很少与劳动人民及其生活相联系。比如在柏拉图那里,教育实践所联系的对象群体是城邦中的贵族,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则是城邦中的自由民(公民),至于城邦中的农民、工匠等则未被真正纳入受教育者的范围之内。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第一次从认识论和价值论双重意义上确立了劳动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作为劳动生活的主体,即劳动人民或劳动者也被赋予重要的历史存在意义,他们不仅是历史的重要参与者,还是历史的主要创造者。对劳动实践以及劳动者群体价值地位的肯定和承认,使得“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一种教育实践观,其所表现出来的伟大意义还在于其将教育与劳动者群体联系起来。极大的促进了教育实践的大众化和平民化。
第三,从教育实践过程的基本形式及其要求来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作为一种教育实践观,它必须回答与教育相结合的是“何种劳动”以及“如何结合”的问题。对于前者,因为“并不是任何生产劳动都能够成为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的源泉,那些非社会性、科学性和非一般性生产劳动反而压抑人的发展”[20]。所以与教育相结合的劳动本身必然会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出现的某种理想的劳动形式,也就是某种值得选择的劳动形式。就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劳动形式的批判来看,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的劳动形式是一种“异化劳动”,这种劳动显然不能作为与教育相结合的劳动形式,因为“异化劳动”所带来的结果是人将无法全面占有自己的本质,亦即人在这种劳动过程中将丧失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可能。而“作为教育结合对象的生产劳动,就其社会形式来说,应当是‘真正自由的劳动’,即‘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的劳动,而不是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21]。后面这几种劳动都是“异化劳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
文章来源:《解放军医学杂志》 网址: http://www.jfjyxzzzz.cn/qikandaodu/2021/0208/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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